关于开展2018年度连云港市留学人员“海燕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3-20 03:33:00

各有关人员: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留学人员服务体系,吸引和激励留学人员来连开展各类科技创新活动,根据《连云港市海燕计划实施办法》(连人社规〔20155号)精神,转发(连人社发〔201849 号《关于开展2018年度连云港市留学人员“海燕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就2018年度连云港市留学人员海燕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国(境)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三)申报项目在国内或本地区、本领域处于领先水平,具有较好的应用开发前景。

二、项目类别和资助标准

资助项目及经费分以下两类:

(一)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4-5万元。围绕我市新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新型装备制造以及港口和临港产业的发展需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市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

(二)启动项目资助,额度为2-3万元。资助新近来连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项目研究。研究课题学术思想新颖,具有重要科学价值或较好应用开发前景。

以往已获资助,且资助项目尚未结题的人员不再受理申报。申报项目经专家评审、市人社局和市人才办审定等程序后,按重点项目、启动项目予以资助,并择优推荐参加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计划项目评选。

三、申报材料

(一)《连云港市海燕计划申请表》纸质版本一式三份,并报电子版。请申请人认真阅读填表须知后填写。

(二)以单独附件形式提供下述证明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留学回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立项文件等复印件以及其它能证明个人和申报项目水平的有关材料。以上材料请装订成册报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纸质版本一份。《连云港市海燕计划申请表》和附件材料的纸质版本统一装入档案袋内,并将申请表的封面上补充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打印出来粘贴在档案袋上。

(三)《连云港市海燕计划申请汇总表》电子版。为确保能及时通知有关事宜,请完整填写申请人的联系方式(办公电话、手机和电子邮箱)。

申报文件及相关表格可从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yg.gov.cn)的通知公告栏下载。

四、报送要求

各有关人员请于201832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处(行政楼B509),电子版本发送至1605878687@qq.com。联系人:祁明秀,联系电话:220132

 

附件:1. 连云港市海燕计划申请表

2. 连云港市海燕计划申请汇总表

 

           人事处     

              2018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