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等(职业)学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11-05 04:43:20

根据省、校职称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校2018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

高校教师、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及高校实验技术人员执行《关于印发〈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4个文件的通知》(连师专〔201831号)规定条件。

二、报送材料时间

2018119日前报玖兴楼B509人事处,电子版接收邮箱:1605878687@qq.com

联系电话:85817766

 

附件(含1.有关政策说明2.材料报送要求3.相关表格)

 

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

2018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