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校职称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校2018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 高校教师、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及高校实验技术人员执行《关于印发〈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4个文件的通知》(连师专〔2018〕31号)规定条件。 二、报送材料时间 2018年11月9日前报玖兴楼B509人事处,电子版接收邮箱:1605878687@qq.com。 联系电话:85817766 附件(含1.有关政策说明2.材料报送要求3.相关表格) 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