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人员:
根据《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6〕7号)和《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改革实施办法》(苏人才办〔2018〕5号)的有关规定,现对2016-2018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开展期中绩效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方式
1.人才自评。2016年入选的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不包括2018年增选的培养对象)填写《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期中绩效评价表》(附件1)和《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期中绩效统计表》(附件2)。
2.全面摸底。为全面梳理分析省“333工程”实施20多年来所取得的工作成效,请省“333工程”第1-5期所有培养对象(包括2018年增选的培养对象)填报《省“333工程”培养对象情况统计汇总表》(附件3)。
二、报送要求
请各有关人员将所有材料于4月19日前报送人事处(其中附件1需要报送纸质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113625@qq.com,联系人:李谊,电话:220299。
人事处
2019年4月11日
附件:附件1: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期中绩效评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