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19﹞11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包括: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基本条件,在我校从事教学工作的在编在岗专任教师、辅导员。 二、时间地点安排 序号 时 间 工 作 内 容 1 4月24日前 1.各学院统一组织并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名册》(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9113625@qq.com,纸质版加盖公章报人事处(行政楼B509); 2.各学院成立专业评议组,并将组成人员名单报人事处。 2 4月24日-30日 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请。 3 5月10日前 申请人需持《体检表》(附件3,表内照片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相一致)空腹到市连云港第一人民医院或连云港第二人民医院体检。 4 5月15日前 各学院评议组须对申请人员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考核(附件4)。 5 5月20日前 1.各学院评议组进行初审,申请人将申请材料上报人事处,同时网报现场确认; 2.人事处汇总、审核各申请人员材料情况。 6 5月26日前 1.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员进行评议; 2.人事处组织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联系人:李谊,联系电话:220299。 附:各类附件材料 人事处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