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人员: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19﹞31号),现将2020年我校省“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江苏省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名额:2名。
江苏省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名额:1名。
江苏省优秀教学团队限推荐1个。
二、选拔要求
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选拔条件、选拔程序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有关具体事项补充如下:
1.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严格推荐人选的年龄要求,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每个推荐人选限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中的一项,不得兼报。
三、经费资助
1.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资助科研经费4万元/人;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分别资助科研经费10万元/人、8万元/人;优秀教学团队资助建设经费30万元/个。由省财政资助50%,所在高校统筹50%。
2.依托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四大专项(优势学科、品牌专业、协同创新、特聘教授)申报的优秀教学团队,入选后省财政不再给予经费资助,建设经费全部由学校统筹。
四、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
1.推荐表(见附件,一式三份),汇总表(见附件2,一份,同时提交Excel电子版)。
2.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近五年取得的教学成果证明、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教改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等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标注页码并附目录)。
3.近五年的代表性成果2篇(部),论文提供全文复印件,论著、教材等专著提供封面、目录复印件,附主要学术思想、创新成果简介或重要章节节选(少于10页)。团队提供带头人的代表性成果。
(二)报送时间
申报人员请于12月20日上午下班前将申报材料装袋报送行政楼B509人事处,联系人:祁明秀 电话:220132,邮箱:1605878687@qq.com。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高校 “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