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业院校兼职教师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0-02-05 10:23:12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20196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19201号)、《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师〔201214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业院校兼职教师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02号)文件精神等文件精神,2020年继续对职业院校兼职教师实行经费奖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范围、对象及范围

奖补范围为我校各学院聘请的兼职教师。重点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国家亟需特需专业及技术技能积累、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等方面的领域,支持一批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高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等担任我省职业院校兼职教师(包括省高职院校产业教授)。一般应为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专业教学急需的也可聘请退休人员。兼职教师包括个人兼职和团队(3人左右)兼职两种形式,优先奖补长期聘用的兼职教师。

二、奖补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职业院校教学管理制度。

(二)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能够胜任职业院校教学工作。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高级工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职务),特殊情况也可聘请具有特殊技能、在相关行业中具有一定声誉的能工巧匠、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三)学校需与行业企业或个人签订相关兼职协议(明确工作内容、任教学时等)。原则上每学年任教时间累计不少于160学时(其中,团队成员每人不少于60学时),主要承担授课、指导实习实践或技能大赛、创新创业教育等工作。

(四)初次聘请的退休人员,离开原工作岗位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特殊情况可据学校需要而定。

三、奖补名额分配及要求

(一)各学院符合条件的兼职教师自主申报,由各学院评选推荐,每学院限推荐1-2人。

(二)奖补对象的有效协议兼职时间为201911日至20191231日。20172018 已经获得奖补的兼职教师的学时不得重复统计。

(三)对各校上报兼职教师人选,如年度课时费学校已经发放部分少于2万元,不足部分可用此项经费奖补;如年度课时费学校发放已经达到2万元,不再对该人选进行额外奖补(年度课时超过160学时除外),奖补资金由学校统筹用于符合条件兼职教师人选的奖补工作。

(四)各学院严格按照要求审核申报人员资质并公示,广泛动员、严控质量,做到客观、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资格不符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取消相应单位2020年度所有对象的奖补资格。

(五)请各学院于年32日前,报送《江苏省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经费奖补项目申报表》(附件2)、《江苏省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经费奖补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兼职教师协议、任教学时表和学校支付课酬凭证等材料(附件4)。报送至人事处(行政楼B509),附件12电子版文档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祁明秀     电话:220132     邮箱:1605878687@qq.com

 

附件:1. 2020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经费奖补项目申报表

2. 2020江苏省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经费奖补项目申报汇总表

3.江苏省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经费奖补项目申报材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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