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人员:
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函〔2020〕7 号)转发,请培养对象根据文件要求须认真填写《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考核表》(一式七份)及《2017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汇总表》(一式两份),并于6月12日前将纸质版(附电子版)报玖兴楼B509人事处。
联系人:祁明秀;联系电话:220132 邮箱:1605878687@qq.com
附件: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 “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pdf
人事处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