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0-06-09 03:33:55

各有关人员:

现将《关于做好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连人才办〔2020〕 8 号)转发,请培养对象根据文件要求须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并于6月11日下午下班前将纸质版(附电子版)报玖兴楼B509人事处。

联系人:祁明秀;联系电话:220132 邮箱:1605878687@qq.com

附件:关于做好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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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