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7年省“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期满校内考核结果公示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0-06-29 08:43:47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函〔2020〕7 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对2017年省“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考核工作进行了布置,组织专家对考核材料进行评审,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中青年学术带头人  丁红星(合格)

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包佃清(合格) 郁青青(合格)

公示期自2020629日至202071日。如有异议,可向校纪检室或人事处反映。

联系电话:85817772(纪检室)  85817766(人事处)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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