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 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相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办职函〔2020〕4 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评估工作,现将我校双师型教师信息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双师型教师”标准 双师型教师:是指学校“双师型”专任教师总数,“双师型”专任教师是指具有教师资格,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校内专任教师: ①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含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行业特许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 ②近五年累计有不少于1年在行业、企业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③近五年主持一项或主要参与(前五名)2项及以上企事业单位委托开展的各类技术研发和相关服务,成果已被委托单位使用,效益良好。 ④近五年本人或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省级或国际上赛事中获得奖励。 ⑤近五年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并取得授权。 ⑥近五年参加省级及以上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企业实践培训(符合《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规定的实践形式),累计不少于6个月,完成全部培训内容,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填报要求 各学院、部门组织老师填写附件《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双师型教师一览表》,请于7月8日下午下班前将汇总表(附电子版)和支撑材料报玖兴楼B509人事处。 联系人:联系人:李谊 联系电话:220299 联系邮箱:9113625@qq.com。 人事处 2020年7月3日 |